海阳法院成功帮助“渐冻人”实现法定权益继承
大众网记者 梅雪丽 通讯员 高雅 烟台报道
渐冻症,在医学上称为“肌萎缩侧索硬化症”,是一种慢性神经元性疾病,患病晚期,仅能借助科技的力量来实现完整的意思表达。近日,海阳法院便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,帮助“渐冻人”李某2实现法定继承权益。
案件前情
李某生前育有两子,其妻先其过世,被告李某1系李某长子,李某及其配偶在生前一直与李某1共同居住,并由李某1负责照顾生活起居。原告李某2在五年前确诊渐冻症,现虽意识清醒,却因丧失肢体活动及语言能力,无法进行明确意思表达。李某生前曾将李某1、李某2叫在一起,拟了“分家协议”,并在“分家协议”中将争议房屋的东两间分给李某1,房屋的西两间分给李某2。
由于原告李某2患病前一直住在市区,后面因身体状况不允许,一直未回到老宅居住。李某1因李某2未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在其父亲去世后将争议房屋和银行存款全部占有,虽李某2与之进行多次协商,仍不同意与李某2分配父母遗产。因此,李某2为维护其合法继承权,将李某1诉至海阳法院。
法理+情理,当事人握手言和
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,迅速展开调查,经过与李某1及李某2配偶交谈得知原告李某2目前的身体状况,考虑到其是一名患有渐冻症五年之久的渐冻人,现其虽意识清醒,但却丧失语言功能,较难与之进行沟通。“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当事人是‘渐冻人’的案件,这个案子案情虽然简单,难点在于没办法跟李某2取得顺畅沟通,掌握本人的意愿,接下来如何推动案件进展,我得慎重考虑。”承办法官在了解当事人该情况后陷入深思。
后承办法官通过联系李某生前居住地村委以及双方配偶,了解到两方当事人之前很少起纠纷,家庭关系和睦。考虑到庭审判决可能会影响两家之间的关系,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调解。经过与李某1和李某2代理人的电话沟通,最终将调解地点定在李某2住处。
“法官,你听我说,俺爸考虑到一直以来都是我照顾他跟俺妈,再加上我经济条件不太好,去世前拉着我的手说西边两间房也留给我,当时俺爸人都快没了,我没顾上录音。”调解过程中,李某1坚称,李某生前曾明确表示过将西边两间也留给自己,但并未立下书面遗嘱。
法官听后分别从法理上和情理上的角度向被告做解释说明,向其讲解有关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,加之在现场看到亲兄弟李某2的当前状况,李某1不禁潸然泪下,最终同意与李某2均享有对争议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。听到李某1这么回答,李某2则表示李某1当前可以占用、使用争议房屋。两兄弟就此解开心结,握手言和。
司法为民,保障权益
“谢谢您们,辛苦了。”案结后,原告通过眼动仪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的信任与感谢。
短短7个字,既体现了海阳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,也是对司法为民宗旨的彰显,对于解决家事案件的良性循环起到了积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