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漫”话人大⑱丨《河南省档案条例》今起施行 我省12万余件“红色档案”有了法治守护

大河网讯(记者 席茜)10月1日,新修订的《河南省档案条例》正式施行。我省是档案资源大省,《条例》的出台为新时代我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《条例》如何修订?

2024年1月,《条例(修订草案)》被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审议项目。

修订过程中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档案主管部门在充分借鉴兄弟省(市)立法经验,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经多轮修改完善,形成《条例(修订草案)》。

《条例》于2024年8月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。

新修订的《条例》有哪些新变化?

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共九章六十五条,与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相比,数量上增加了三章二十九条。

2002年施行的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以规范档案管理为重点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在原有框架基础上,增设红色档案、信息化建设、监督检查等章节,突破了档案工作只重“管理”的局限,将《条例》名称修改为《河南省档案条例》,能够更为准确表达《条例》的规范范畴。

此外,修订后的《条例》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的职责任务。

为何为“红色档案的保护利用”设专章?

河南是一片红色的热土,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富的红色资源,全省各级档案馆共有红色档案12万余件。近年来,各级档案部门充分挖掘红色档案价值,铸牢文化自信之魂。

但是,红色档案的保护利用还有一些薄弱环节。比如,红色档案保管保护能力水平还不高,数字整合成效还不明显,资源挖掘还不到位,馆际间、部门间、社会力量合作开发的广度深度有待加强等。

因此,本次立法从红色档案的基本概念、征集收集、保护管理、开发利用、研究教育、联动机制等方面予以规定,形成了“红色档案的保护利用”专章。

全省档案部门将如何贯彻实施好《条例》?

“《条例》施行后,我们要做好《条例》的宣传和解读工作。”省档案局主要负责同志表示,要发挥档案部门主阵地作用,利用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。

“全省档案工作者要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全面准确了解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。”

此外,省档案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对《条例》进行解读培训,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

编辑:赵地审核 :席茜